詢價函
項目編號:HFCT-2022-004
各供應商:
合肥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城投公司) 擬就合肥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2022-2025年度) 項目(項目編號:HFCT-2022-004)以詢價的方式進行招標,望給予復函。
一、招標項目內容
1、服務對象
合肥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項目公司的各項法律事務及合肥市政府、市各相關部門、建投集團交由城投公司和項目公司處理的各項法律事務。
2、服務內容
(1)協助服務對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服務對象管理事宜、經營決策等提出法律意見、咨詢和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見書;
(2)參與起草、審核服務對象章程、規章制度,應服務對象要求對其合法合規性出具法律意見書;
(3)參與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對象工程建設、房地產、投融資、并購、重組、合并、分立、企業改制、產權轉讓等重大項目和專項法律事務的研究和論證,提供法律意見和應對措施;
(4)應服務對象要求派出能力相符的律師參加項目合作有關的商務談判,評估、審核服務對象投資項目的法律和政策風險,為服務對象起草重大項目相關合作協議及其他法律文書,審查招標文件文件及合同協議;
(5)接受服務對象委托,對有關企業或項目進行資信或可行性調查;
(6)為服務對象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各類糾紛、訴訟案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或出具法律意見書,必要時向對方出具律師函;
(7)接受服務對象委托,代理服務對象各類糾紛的訴訟、協商、和解、調解等法律服務。服務對象也可根據案件的要求,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為其代理訴訟、調解等法律事務;
(8)對服務對象內部的法律工作進行指導,應需要為服務對象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或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定期(每季度)向服務對象推送與其業務有關的國家最新出臺的法律條文和政策指引。
(9)服務對象要求的其他服務。
3、服務期限
本次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限采取“1+2”模式,即合同簽訂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前一個月,招標人將對試用期的服務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達到招標人要求的,經招標人書面確認,合同順延兩年。
4、費用結算方式
(1)聘期費用(固定服務費):投標人就上述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報價,在服務期限內上述服務內容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不包括案件訴訟代理費用)均包含在年費中,不另行支付。每年度固定服務費用報價不超過4萬元,否則投標無效。
(2)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代理費:服務對象委托代理案件(刑事案件除外),投標人須無條件接受委托。
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一審階段,個案代理費原則上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完善我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皖價服【2016】13號)規定的一審案件代理費最低標準乘以相應折扣率,折扣率報價不高于七折,否則投標無效。
一審程序代理后,繼續代理二審、重審、再審的案件和案情相對簡單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的案件,未進入庭審程序的,不收取代理費,已辦理代理手續并進入庭審程序的,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撤訴后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
(3)服務期限內固定服務費和案件代理費(不包括重大案件代理費)累計達30萬元的,法律顧問合同自動失效。
二、招標項目性質
本次詢價招標項目屬于 服務 類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
1.經資格審查合法成立,具備合同長期履行能力;
2.總部或分支機構在合肥具有一定規模的辦公場所和先進的硬件設施,并建立嚴格全面的管理體系,為國有企業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經驗豐富;
3、執業律師數量、素質在行業內具有領先規模,其中:專職執業律師人數應達30人以上;執業律師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執業道德;
4、投標人委派的律師團隊須精通征地拆遷、工程建設、房地產、招投標、企業改制、勞動保障等與服務范圍相關的各項法律業務領域;
5、熟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方面相關政策。
四、服務要求
1、投標人律師團隊:團隊中應包含3名業務能力強、長期從事國有企業法律事務的主辦律師和2名律師助手,其服務團隊的主辦律師擅長領域應有所區分,服務內容應涵蓋建設工程、房地產、招投標合規、工程建設管理、勞動用工制度、案件訴訟等。投標人指派的主辦律師中至少有一名需執業八年以上,且任所在所合伙人,招標人有以上服務范圍內的需求時,可及時聯絡到顧問律師。服務期內投標人更換律師團隊人員的,應當經招標人同意,擅自更換人員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標人退還當期已支付的聘期費用。如法律顧問調離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承辦委托事項時,經招標人同意,投標人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委托事項;
2、投標人服務質量:對招標人的法律咨詢及法律事務應按招標人要求作出正確解答,一般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緊急事務應在4小時)內作出回復,特殊情況兩個工作日內必須回復,并對相關問題提出具體的可操作方案和解決途徑;招標人需要律師列席相關會議的,根據具體事項,投標人應按照服務對象的要求委派能夠勝任的律師按時到場;
3、重要法律文書應由主辦顧問律師親自審核簽字;
4、能根據招標人要求或隨時指示處理其他雜項法律事務。
五、投標人須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
1、通過有效年檢的營業執照、分所執業許可證、辦公場所產權(或租賃)合同、有效的稅務登記證之一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2、律所專職執業律師人員情況說明;
3、近3年的業績說明;
4、報價函(格式見附件一)及報價明細清單。投標人對所提供的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本公司不接受任何有選擇的報價。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應對工作期間可能出現的影響價格的因素及其它經濟風險作出正確的評估,并體現到投標報價中。除非在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投標報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不得調整;
5、法人代表(或負責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見附件二), 若法人代表(或負責人)本人參加投標則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備查;
6、對照評分表的內容,投標人認為合適的資格證明及說明材料;
7、律師團隊介紹文件;
8、訴訟案件代理服務情況承諾(含代理費用說明);
9、其他的投標人認為合適的資格證明材料(如果有的話)。
以上證明文件,除注明為“如果有的話”,均應提供。
六、接收投標文件日期
2022年7 月 22 日8:00-12:00am.,提前、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投標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必須密封且外信封蓋有騎縫章)。
七、詢價函發放辦法
1.發放時間:2022年7 月 15日至2022年 7月21日(工作時間8:00~17:30)
2.發放地點:合肥市濱湖新區武漢路229號建投大廈裙樓223室
3.詢價有效期:10個日歷日
八、供應商須知
1.供應商應確保其所提供的報價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2.評審小組首先將對各供應商基本資格進行符合性審查,同時對投標資料的響應性進行審查,未通過審查的投標文件按廢標處理;
3.供應商投標文件是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若報價中有任何遺漏,采購人均視為已包括在投標報價中。若所有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采購人預算,經評審小組成員一致認定,可按照流標處理;
4.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有關數據和資料是采購人現有的能被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供應商應承擔了解情況所發生的費用、責任和風險。任何因忽視或誤解現場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作時間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5.供應商在本次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自己承擔。供應商負責項目的質量、服務期與安全。確定中標單位后,中標單位不得轉包。采購人一律不予退還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不透露評標情況;
6.采購人不保證服務期限內實際產生的費用達到計劃概算;采購人不保證全部相關業務均委托給本項目中標供應商。中標供應商不得以上述理由向采購人提出違約索賠等要求。
7.若中標供應商標后履約情況未達到采購人要求,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或直接委托其它供應商。
8.供應商對本函如有不清楚之處,請及時與采購人聯系,采購人將盡快予以答復。
九、評審方法及標準
采用 綜合評分 方法評審。
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審總得分最高的報價人作為成交候選單位。本項目若出現投標人綜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數)相同的情況,則以其中技術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中標候選人的排名。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由評委投票確定。評分標準詳見下表:
評分標準表
類別 |
指標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指標描述 |
技術分(70分) |
投標人綜合情況 |
10 |
6 |
由評委比較評分。 |
投標人委派律師團隊情況 |
10 |
6 |
由評委比較評分。 |
|
投標人資質情況 |
10 |
6 |
由評委比較評分。 |
|
訴訟案件代理詞書寫情況 |
15 |
9 |
主要依據訴訟案件代理情況,綜合考慮分析問題,應對思路,辯護方案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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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 |
20 |
12 |
根據投標人對承擔法律顧問服務的承諾進行比較,主要考慮承諾的實用性及實際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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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
5 |
1 |
2019年以來有辦理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營和管理法律事務5件以上得5分,5件以下酌情減分,須以合同等有效形式反映,投標人自行打印的業績單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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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分(30分) |
固定服務費、案件代理費折扣報價各占15分,單位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最終投標總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價格分={1-|(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15 |
十、合同簽訂及付款方式
1、固定服務費的支付: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預付第一年法律服務費50%,試用期屆滿后一個月內支付第一年法律服務費剩余50%(無息)。若試用期滿后雙方續約,則自續約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當期法律服務費50%,服務期屆滿后一個月內支付當期法律服務費剩余50%(無息)。
2、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代理費的支付:裁決生效后予以支付,付款前投標人應向服務對象開具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十一、聯系方法
1.單位:合肥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武漢路229號建投大廈
3.本項目聯系人:吳玉龍 電話:0551-65188833
十二、其他:
附件一:投標函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權書